綁架港商黃煜坤 7人判刑

合議庭認爲蔡茂典僅提供藏匿處所;才廣忠負責將車身噴漆變色改裝,2人都未參與綁架,也未朋分贖金,僅涉及幫助擄人勒贖,刑度較輕。主犯蔡文力雖指示徐立農凌虐被害人,但扣禁黃期間,仍有提供飲食,顯見人性尚未滅絕。

策畫這起綁架案的藏鏡人「文哥」,檢方懷疑是香港黑道分子,仍在另案偵查,法院爲免影響偵辦,這部分判決書中並未多加着墨。

身價200億元港幣、有「股壇大廚」之稱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被香港廉政公署依詐欺、洗錢等罪約談,香港法院裁定500萬港幣交保後,他多次以治療腰傷爲由赴臺就醫。

判決指出,蔡文力覬覦黃的財富,明知和黃沒有債務關係,就和「文哥」共謀計劃綁架黃煜坤勒贖。蔡文力除調借犯罪資金,並分派工作,其中蔡茂典提供藏匿處所、柯明周、丁金旺、徐立農執行綁架及看守人質;才廣忠負責找車,並貼隔熱紙、將車身噴漆變色改裝。

去年9月20日,蔡文力等人綁走黃,一路換車南下雲林,並在雲林溪尾村長蔡茂典協助下藏匿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