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政治人物訊息外泄非首樁?「20年檢察官」吐常遇到 靠這兩招保密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本報資料照片)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11日第三度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庭中,檢方指鄭文燦5日被傳喚前幾小時,就知道檢調將上門,早已擬妥答辯方向。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就說,其實不該出現這個事情,但在實務上面,辦政治人物時常常會遇到此狀況。

吳宗憲接受中天節目《一起Battle》專訪時透露過去辦案經驗,不應該出現訊息流漏的狀況,但是在實務上面,辦政治人物時常常會遇到,他也很不喜歡這樣,其實反而花很多時間控管訊息如何不流出:他舉例,當他在對政治人物搜索時,開會也不會找很多協助搜索單位來,只說幾月幾號麻煩派幾組人過來,帶隊官一定用自己人,若沒辦法是自己人,會給牛皮紙袋,然後說到某個地點幾點才能開啓,然後帶隊官會派調查站的人,那搜索可能是警察協助或是另外一個調查站人,不會用同個單位,避免消息提前走漏。

吳宗憲分享,一路工作就是要去避免資訊外泄,也不是不信任偵辦人員,「但大家反正知道越少越好」,也因爲有他這個動作,偵辦人員也比較好跟那個政治人物交代,很多時候也是在保護自己同仁,因此這也成爲大家避免搜索人員泄密的常用方式。

至於另一方式,吳宗憲透露,就是很多東西會自己來,很多重大案子的申請羈押或聲請監聽都由他自己寫,或是找信得過的檢察事務官直接寫好,然後由檢察官名義去向法院聲請,這時候調查處就不會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