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斤警遭騎士罵「廢物」 臀壓他頸部8分鐘嗆「不斷氣就好」悲劇了

百公斤警遭騎士罵「廢物」,用臀壓他頸部8分鐘嗆「不斷氣就好」悲劇了。(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警板橋分局警備隊警員潘惠宗,遭酒駕曹姓騎士辱罵「廢物」,事後將曹男上銬逮捕時,以大腿、臀部壓在他的頭、肩頸八分鐘,並故意晃動身體嗆說:「慢慢玩、你不要斷氣就好」,即使一旁員警制止仍持續壓制,因潘員體重高達百公斤,導致曹男多處擦、挫傷,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加重將潘員判處六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警備隊警員潘惠宗,108年3月26日19時35分許在板橋區南雅西路2段175巷及板城路交岔路口,因見到曹男逆向騎乘機車,而與兩名同仁健行攔查。

經過酒測,發現曹男吐氣酒精濃度爲0.17mg/L,於是對曹男實施生理平衡測試,引發曹男不滿當場侮罵「你們這些廢物」,同事見狀立刻對曹男逮捕並上銬。

但潘員明知曹男雙手已被上銬而無反抗能力,又將曹男將壓制在地後,抓住他雙腳拖行至路邊,又再以大腿及臀部壓在曹男的頭及肩頸部位約8分鐘,壓制期間還刻意晃動身體,使曹男之臉部及身體與地面磨擦,導致右臉、左耳、左膝、雙手擦傷、頸部挫傷等傷害。曹男事後不滿提告。

潘員表示,「案發當時曹男整個瘋狂又酒醉,已經無法溝通,雖然曹有被上銬,但是雙腳還是可以活動,爲了避免突然攻擊警員或是跑到馬路上被撞飛,所以我不得不壓制他,所以我是依法執行職務及緊急避難,可以阻卻違法,我之所以會壓着告訴人的頭部、頸部,目的是要讓告訴人無法翻身、逃跑,壓制時晃動身體是爲了調整最佳的角度,沒有要傷害曹男的故意,況且也不能證明告訴人的傷勢是我造成的。」

潘員在場的同事則表示,「當時有請潘住手,但他仍以屁股將身體主要的重量壓住在曹男脆弱的後頸部長達一段時間,還出言調戲說「我可以跟你慢慢玩」,曹男有表示他不能呼吸,想要起身,也有說他有受傷,我們在警校訓練時沒有教過員警用屁股壓在別人後頸部,我當下很訝異潘員會這樣壓制告訴人,想要阻止他,但因爲學長學弟制度,所以只能配合他,但我有出言阻止潘員不要做這樣的動作。」

法官根據多名在場證人查出,曹男遭壓制後,潘員仍回以:「唉呀~先生不要動」、「先生不要動,唉~不要動,不要動,ㄟ~不要動,乖乖的,乖乖的喔」、「不痛不痛喔」,並更加刻意晃動身軀,讓曹男臉部及身體與地面磨擦,即使曹男表示身體不適時,潘員還回以「你不要斷氣就好,其他我不管,我只要求這個大原則,要多久有多久」,並持續以相同姿勢壓制告訴人,另對支援警力表示「慢慢來沒關係,他現在臉被我壓在地上,可以跟他慢慢玩」,甚至在支援警力已經抵達現場後,繼續以相同姿勢壓制,證明又故意之嫌,顯示有意藉機壓制並傷害。法官依此認定潘是故意傷害,且否認犯罪又未和解,加上是公務員故意犯傷害罪,加重判處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