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牙1年多好不了 密醫遭判刑還賠錢

高雄1名60歲李姓男子未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卻在自宅中爲病患進行麻醉拔牙、抽神經、擦藥等醫療業務,高雄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李男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1名60歲李姓男子並未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卻在自宅中爲病患進行麻醉拔牙、抽神經、擦藥等醫療業務,有患者找上他治療牙齒,卻遲遲沒有獲得改善,輾轉才得知李男竟是無牌密醫,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李男徒刑8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於2019年間,長時間受牙齦腫、牙齦痛的困擾,在友人介紹下找到位於高雄市某巷弄裡,落地窗貼有牙齒圖案的民宅,求診後由60歲李姓男子進行左、右側智齒、左上側犬齒抽取神經,以及拔除犬齒3顆、右上智齒1顆。

治療約1年多左右,李男牙痛症狀仍遲遲未改善,依舊經常痛得受不了,直到2021年,他轉向其他牙醫診所求助,才輾轉得知,爲他診療的李姓男子根本就沒有取得牙醫師資格,他氣得報警提告。

高雄檢警調查時,李男否認拔牙齒、抽神經,但循線發現他曾幫其他患者磨牙齒、注射麻藥、抽取神經、拔牙、咬模、製作假牙及開藥,且檢方函詢高市衛生局,確認李男並未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執登牙醫師、鑲牙生、執登齒模技術員,因此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走到這步自知難逃法網,只好改口坦承犯行,還把治牙的費用3萬6000元返還李姓患者,法官認爲他犯後態度尚可,衡量他非法執業時間,及該段時間犯罪所生的危害及所獲取利益等犯罪情節,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徒刑8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