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國人當賊看?餘宛如「白領外勞」懶人包:馬政府撤守47971
▲「白領外勞法案」爭議,光是祖克伯是否爲人才就戰得不可開交。(圖/翻攝自祖克伯臉書)
民進黨立委餘宛如與林淑芬,近日針對俗稱「白領外勞法案」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在臉書隔空交火,光是祖克伯是否符合法規中「人才的定義」就戰得不可開交,餘宛如還抨擊現行法規,「把外國人當賊看」,不可開戶、不可置產,「整個就是歧視外國人」,並且製作懶人包澄清「白領外勞法案」的來龍去脈。
餘宛如在懶人包中指出,自己「沒有轉彎」,馬政府版本要讓外國人來臺工作,改採薪資、評點雙軌制,評點的設計實際上就是將47971的薪資門檻完全撤守,纔會有低薪白領外勞的疑慮,2017小英政府版本,薪資門檻沒變,轉而處理外國人才及其家人的居留、簽證、勞健保的問題。
關於實習制度的部分,懶人包指出,需要引進外籍實習生的,是要加強團隊國際化程度、有志佈局國際市場的中小企業、或是新創企業,至於爲什麼不找臺灣人佈局國際?理論上來說,可以。比方要佈局印尼,可以派臺灣人到當地設點,瞭解市場、建立人脈,從頭做起。但是,從頭做起很可能失了先機。
相對地,在印尼學生初出社會時,透過實習和他建立合作默契,就顯得事半功倍。對臺灣許多年輕人而言,不僅有自信與國際人才共事,也渴望有這樣的環境。這樣的國際化就業環境,能不能不要飛出國,在臺灣就有?
另一方面,懶人包也談到,在就業保護和提升產業競爭力之間,本來就需取得平衡,所以,有總量管制的實習制度,正是種平衡的方式。因爲外國人透過複雜程序離鄉背井來臺灣,如果薪資很低也不可能吸引到人才來,但如果訂得很高,那等於排擠中小企業與新創公司的用才空間,與立法的本意相違背了。
引進外國人才來接軌國際、提升產業價值,和部分替代本地勞工的問題是一體兩面,不可能只要好處不要壞處,但也不能有一點低薪的疑慮,就把整個法擋下來
餘宛如日前在臉書中表示,從事新創中小企業,需要多少不同國家的人才來配合,尤其是,現在都是面對國際化市場跟跨國競爭的環境,而我們的法規卻是把外國人當賊看,不可開戶、不可置產、要定時出境、很難取得永久居留權、繳稅不能扣除兒女教育費,以及兒女也不能立即有健保,配偶子女不能工作等。不是說外國高階人才一定會在乎這些規範,但這整個就是歧視外國人,讓人家很不受尊重的一種文化。
餘宛如以祖克伯爲例,解釋關於學生跟畢業兩年內實習的問題,試問「現在」誰能請的起祖克柏去工作?新加坡、深圳?都不可能,爲什麼?因爲他已經成功了,已經在他的業界有一席之地了,所以沒有人請的起祖克柏了。在成功之前,每個學生或新鮮人都可能是祖克柏,但成功以後,就沒有人可以請的起祖克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