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虐童案層出不窮 民衆黨團籲:制定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

立法院民衆黨團呼籲制定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民衆黨團提供/楊亞璇臺北傳真)

今年2月初,臺中市某高中學生不堪師長長期栽贓霸凌,選擇輕生,引發各界關注;高雄某國小露營時,上百人遭委外輔導員罰跪,近來還傳出多起幼兒園教保員虐童事件。立法院民衆黨團副總召賴香伶、幹事長張其祿、立法委員陳琬惠與臺北市議員林珍羽今(29)天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訂定不適任教師淘汰方法,教育部更要主動積極介入調查,各級學校委外辦理活動也應明確規定權責。

賴香伶直言,《黑暗榮耀》只是戲劇,不是所有學生都有機會等到長大再復仇。臺中某高中學生從去年10月中開始,屢遭師長栽贓,最後被迫簽下退學切結書,今年2月學生「以死明志」,當中長達4個月時間,沒有任何輔導機制介入,只由校方片面宣稱該生與輔導老師關係良好,校園內輔導與通報機制完全不透明,纔會導致本該有機會挽救的生命白白消逝。

賴香伶表示,近日高雄市與桃園市也發生老師與教保員虐童事件,至少10多位孩童受害,校園霸凌與虐童事件頻傳,校方隻手遮天,全靠吹哨者與媒體曝光,相關單位才願意動起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校內通報管道必須維持暢通,主管機關也要具備主動介入調查的意識與能力,在保護當事人個資的前提下,調查結果也應公開透明,才能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張其祿指出,教育及管教品質的維護,應該回歸教育專業上,像是各級學校相關教育活動委外辦理時,教育行政機關必須提供合約範本、應記載事項,並且擴大將教育法規對於教育的規定明確寫入合約中,詳細規定委外人員於教育現場的管教行爲準則,並設立再檢視的流程;於現場安排有教育專業老師督導、輔助,必要時能及時介入處理,以完備事前預防及課責機制。

張其祿表示,像是校外教學、技能學習等活動,政府應積極擴大辦理對教育現場「非具備教育專業」之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對於督導活動的老師、受委託的委外單位、旅行社及非教育專業的活動人員,安排合適的行前課程及活動前宣導,確保人員能有正確的管教態度。此外,如課後才藝班、運動課程、安親班及補習班的教練、行政人員、技術性人員都會對學生涉及某種程度管教,但因缺少「教育專業訓練及經驗」,管教問題也層出不窮。政府有必要對立案機構、課程主辦方,建立明確的宣導及訓練機制,落實維持管教及教學品質,減少類似爭議再發生。

陳琬惠表示,教育部統計,2018年到2021年每年不適任教師維持在30,40人之間,大概每年只會淘汰10到20人,形成「進多出少」或「只進不出」的情況,政府應明定不適任教師淘汰方法。此外,臺灣《校園霸凌防治法》一讀之後,還躺在立法院無人聞問,應儘速完善法規,包含防止報復性誣告的保護措施,以及主導騷擾、霸凌、威脅事件調查的校安小組組成等都需明確規範。

陳琬惠強調,從過去的案例來看,已經不只發生一次,霸凌方同時掌握了組織內的反霸凌機制、反性侵機制,因此要讓校園能夠真正的對抗霸凌,合理的第三方機制需要納進反霸凌及反暴力體系;校安小組、心輔中心、性平小組,應該納入專業人員與專業NGO代表,避免事件成爲圍牆內的秘密,反而加強加害者的權利,而非保護受害者。

林珍羽指出,2019年兒福聯盟做過統計,39.8%的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曾遭遇霸凌經驗,然而同一年全臺中小學霸凌通報卻只有791案,如此大的落差讓人不寒而慄。希望校方在第一線防治校園霸凌,然而防治霸凌的機制有時竟變成發動霸凌的人,又有誰能去幫助被欺負的孩子?

民衆黨呼籲,如今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應該積極防堵不適任教師進入校園,也要制定淘汰機制,且需完善通報系統,調查小組也要納入公正第三方人士,才能給學生一個安心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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