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病逝火化擺2桌酒席吃 女兒遭罰2萬「扣押骨灰」
▲陳女將爸爸遺體火化後襬酒席吃,遭認定違規。(圖/翻攝微博)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浙江溫州發生一起糾紛,樂清市一名陳姓女子因父親病逝,日前在父親遺體火化後,回家和親友在隔壁酒店吃了2桌酒席,並將父親骨灰暫存在殯儀館,沒想到竟遭村裡扣押骨灰,並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臺幣2.2萬元),引發爭議。民政局官員迴應,5000元是喪事保證金。
陳姓女子向溫州當地媒體表示,父親11日晚上因病過世,她12日下午3點多將遺體送至火化場,回來在隔壁鄰居的酒店擺了2桌,將骨灰寄存在殯儀館,預定14日早上6點前去領骨灰,沒想到卻收到村裡官員通知,陳父的骨灰盒需被扣押3小時,直到早上9點半才能領取。
陳女感到不解,當下質問官員,對方回答說,因爲遺體火化後「不允許在家裡吃晚飯,擺一桌、半桌都不行。」甚至還發給她文明殯葬承諾書中,提及「市民操辦喪事須遵守『四個不超』、『五個禁止』」,倡導喪事活動期間用餐僅限工作人員,不超過5桌,不變相搞流水席,也倡導不置辦出殯酒席。但陳女更不能理解,倡議書寫的明明是禁止5桌,沒有說是2桌。
陳女苦訴,「沒有一個人比我家還簡單的」,在鎮裡領取押金時,就被告知已經「違規」,需罰款5000元。樂清市街道公共服務處指出,規矩是按照上面的要求,「遺體送往殯儀館後,家裡的聚餐不許再擺」,若還沒運到殯儀館,則可以擺席,至於爲什麼延期扣押,也是樂清市官方要求。
殯儀館工作人員指出,火化延期、骨灰領取延期都是殯改辦對於各鄉鎮的各種違規現象採取的措施,按照上級單位通知處理,從2019年開始就有這項政策,「沒有法律根據,就是市裡的規定」。消息引發爭議,網友紛紛痛批「天下奇聞」、「無法可依,唯一目的就是衝着那5000塊錢來的」、「給了5000就是合法的」。
對此,民政局相關人員受訪時表示,5000元不是罰款,是喪事簡辦的保證金,不屬於政策,而是村規民約,屬於村民自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