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鼎泰豐「用這招」苛扣薪資4年 法院重罰8600萬元
澳洲2家負責經營鼎泰豐餐廳的公司與2名高階主管,9日因假造班表苛扣員工薪水遭法院重罰。圖非案發門事當事人。(圖:shutterstock/達志)
進軍海外的臺灣知名美食餐廳「鼎泰豐」,在澳洲負責經營的2家公司與高階主管因苛扣薪資、欺詐作假帳至少4年,週二(9日)遭聯邦法院重罰,總金額超過409萬元澳幣(新臺幣約8604萬元)。然而澳洲鼎泰豐經營權已易主,受害員工可能無法討回所有遭到苛扣的薪資。
包括《天空新聞》、9News、news.com.au、SBS新聞等澳洲多家媒體週三(10日)報導,澳洲聯邦法院9日文件指出,此前在澳洲經營鼎泰豐連鎖餐廳的兩家公司Din Tai Fung World Square Pty Ltd與Selden Farlane Lachlan Investments Pty Ltd,還有澳洲鼎泰豐的總經理韓多可(Hannah "Vera" Handoko)、人資經理帕梅納斯(Sinthiana Parmenas),遭法院認定「精心策畫以苛扣員工辛苦賺得的薪資」。罰金總計逾澳幣409.7萬元,2家公司挨罰金額總計約澳幣390萬元,總經理與人資經理各罰款澳幣9萬2232元、10萬5084元。
不過,上述2家公司在此案審理之前就已進入清算階段,這些員工的薪資損失有可能無法獲得全額賠付,澳洲鼎泰豐業務2020年賣給另一家公司經營。這在澳洲平等工作兼察署歷來對單一業者開罰金額名列第二,史上最高罰款是2024年2月澳洲聯邦銀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挨罰澳幣1034萬元(臺幣約2.17億元)。
鼎泰豐官網顯示,澳洲分店一共8家。這起案件由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獲報而展開調查,調查發現,雪梨、墨爾本兩大城市的鼎泰豐門市至少17名員工,在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這段期間薪水遭資方苛扣,大多數違規情節發生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苛扣金額最少澳幣2300元(臺幣約4.8萬元),最多長達4年總共澳幣50588萬元(臺幣約106.3萬元),員工各自的退休金帳戶也受到影響,公司也未補償員工。
聯邦法院法官卡茲曼(Anna Katzmann)直指,澳洲鼎泰豐餐廳的僱主與高階主管嚴重剝削員工法定權利,以兩套出勤與發薪的真假紀錄遮掩不當苛扣之舉,員工被迫在不合理的時段工作,僱主並未按照最低薪資標準給薪,員工每週工時常常超過法定上限38小時。有些員工被迫每個星期上班,僱主未按國定假日、週末的假期工資標準敘薪,沒有加班費、輪班津貼。真假兩套紀錄至少從2016年7月就持續運作,不限於僱員。
法院聽證內容顯示,澳洲鼎泰豐只僱用持有簽證的外國人而非澳洲公民。一名工人敘述,經理曾向他表示這是爲了避免受到當局注意、防止公民「向政府檢舉」。澳洲鼎泰豐在2017年提交給澳洲移民暨邊境保護部資料顯示,382名員工有338人是外籍。
卡茲曼法官宣判時說明,澳洲鼎泰豐的員工「絕大多數是年輕移工,只有1人年紀30歲以上,其餘未滿30歲」,這些人可能不瞭解澳洲勞工法令,因此尤其容易受到剝削。即使稽查員針對相關指控開始調查,上述非法之舉仍持續出現,並非個案、臨時起意或無意中觸犯法規,卡茲曼認爲是「欺騙、罔顧道德」的行爲,欺瞞對象至少包括稽查專員、內政部與稅務單位。法院認爲,雖然只有17名員工的薪資受到調查,法院認爲2018年總計407名員工整體薪資可能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