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就是我的提款機! 他光領獎金就超過百萬美元

▲菲爾普斯。(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顏如玉綜合報導

奧運對運動員來說,是最高的殿堂,奪金除了獲得無數榮耀外,往往也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然而要直接從奧運獎金致富,就不是那麼容易,因爲不是每一個國家的獎金都這麼多。

但是坐擁22金的菲爾普斯(Michael Phelps)就不一樣了,美國奧委會規定金牌選手可以獲得2萬5000美元(約臺幣79萬),銀牌可以獲得1萬5000(約臺幣43萬),而銅牌可以獲1萬美元(約臺幣31萬),照這樣算起來,菲爾普斯光從獎金就擁有超過60萬美元。

不只如此,美國泳協也會對奧運有格外的獎勵,每一面金牌7萬5000美元(約臺幣230萬),每打破一次世界紀錄就有5萬美元(約臺幣150萬),據外媒報導,菲爾普斯光奧運獎金就獲得上百萬美金

除此之外,菲爾普斯還有知名度所帶來的廣告代言,約有9400萬美元,即便這些美金還要扣稅,菲爾普斯還是擁有4350萬美元,相當於臺幣1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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