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客媽媽飛深圳「硬借」機場嬰兒推車 一週後回臺再還
桃園機場出現1名奧客媽媽!廖姓女子向機場櫃檯租用嬰兒車,服務人員告知嬰兒車只能在桃園機場非管制區內使用,規定也寫明不得隔日借用,但服務人員當晚發現這臺嬰兒車未歸還,連絡廖姓女子,她竟然回答「我人已經在深圳了,嬰兒車一星期後回臺灣再歸還」,讓機場服務人員相當傻眼。
機場人員表示,爲了體貼帶幼童搭機的旅客,因此備有嬰兒車租借服務,有需要的人都能夠免費借用。不過現在卻傳出一名年約40歲的廖姓女子貪圖一時方便,將提供大家租借的嬰兒車挾帶出境。廖女是在12日下午前往桃園機場服務站,詢問是否有嬰兒車可以租借,機場人員表示需要抵押有效證件,而且嬰兒車只能在桃園機場的非管制區使用,當下她問說「那我要到深圳怎麼辦?」機場人員則再次強調,嬰兒車只能在桃園機場使用,所以到了深圳要再詢問當地的機場人員。
廖女沒有多說什麼,只留下身份證和聯絡資料將嬰兒車推走,不料到了晚上6點,服務人員發現這臺嬰兒車沒有歸還,打電話詢問,她竟然回答說「我人已經在深圳了,一個禮拜回臺灣後再歸還。」服務人員吃驚問說「你怎麼可以把嬰兒車帶出境呢?」廖女則辯稱租借時沒有告知不可以這樣做。
事後機場人員表示,頭一次遇到這種情形,印爲租借需要押證件,通常都會準時歸還,再者櫃檯上嬰兒車租用辦法都有清楚寫明,租用時間只有24小時,更用紅字強調不得隔日借用,如今廖女將嬰兒車佔爲己用的行爲已明顯違反規定,但是桃機方面表示,廖女快要返臺了,車子有歸還就好,不想追究後續責任,只希望旅客不要濫用愛心,也尊重公物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