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合併案國票金勝訴 股東會程序及決議均合法有效

金管會指出,當初基於這麼重大的議程,希望股東要有共識,針對這次判決,由於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評論。但國票金控擬併購安泰商銀之前遭金管會否準,主要是因四大疑慮,包括財務健全性、資金來源、併購綜效和員工安置計劃沒協商妥適等,如果國票金解決上述疑慮,可再行送件,沒有給予期限,但最終準駁權在金管會。

國票金控與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於去年底依據金控法26條規定,雙方分別經董事會通過召集股東會,在均無股東聲明異議情況下,股東會經特別決議,高度比例贊成併購案,雙方合意通過所簽訂的股份轉換契約,並向主管機關送件申請。但主管機關以國票金控董事會沒有高度共識且有訴訟爭議,核予緩議。

國票金控總經理蘇鬆輝表示,將銀行業務納入集團業務範疇,爲該公司既定的發展方向,也符合公司最大利益,且爲絕對多數股東所支持,對部分董事成員的不同意見,充分予以尊重,但在遵法的程序上向來秉持最嚴謹的態度,經內部法遵單位及外部法律顧問,重重檢視完成法定程序。

國票金控指出,這次未能在所簽定的股份轉換契約期限內,完成併購程序最後一哩路,深表遺憾。

國票金強調,將持續努力與董事會溝通,積極尋求併購機會,擴大經營版圖,在評估適當條件及程序下,未來亦不排除與安泰銀行重啓談判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