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李木純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安慶市大觀區委批准,安慶市大觀區紀委監委對安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李木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木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在單位管理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接、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李木純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大觀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木純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