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控訴被男客欺負 完事去結帳「下次記得指定我」

▲按摩會館師傅男客性侵,但監視畫面拍下2人一起結帳女師傅還說「下次再來記得指定我。」(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陳姓男子被控於按摩會館內性侵一女師傅,不過包括會館櫃檯人員證詞及監視錄影畫面顯示,女師傅和陳男密會1小時後一起結帳,還報了自己的編號,表示「下次再來要指定125號」,讓法官認爲,與女師傅所指遭性侵後的表現有違常情,判決陳姓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陳姓男子被控於2017年12月下午,到臺北市一按摩會館消費時,要求女師傅進行口交,女師傅拒絕,陳男再拿出2000元,要求「妹妹弟弟盧幾下」,女師師傅答應,沒想到陳男趁女師傅脫下內褲後,強壓性侵得逞。

陳男辯駁,並沒有強迫、強壓,2人在包廂內進行約1個多小時,完事後,女師傅陪他到櫃檯結帳,向櫃檯人員報編號「125」,還提醒他,下次來消費,記得要指定「125」。

爲求慎重,法官傳喚會館的出納及女經理,卻皆證稱,並未發現女師傅有何異常狀況,沒有害怕、恐懼等情緒,女師傅當日還持續工作到晚上12點多。

法官審理髮現,不僅證人證詞顯得女師傅的反應有違常理,女師傅於警訊時對過程的描述,也與陳男相互矛盾,落差甚大,顯見證詞有重大瑕疵。加上會館內監視錄影畫面及照片,皆拍下女師傅與陳男一起結帳、送客,也與女師傅的說法有相當大差異,因此以罪證不足,判決陳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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