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馬鞍山去年10死6傷重大車禍 調查報告:究責7人

安徽批覆馬鞍山「11.15」10死6傷重大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究責7人。(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去年11月15日22時11分許,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秦嶺大道與新合西路交叉口,一輛小客車與重型改裝貨車相撞,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徽省應急管理廳5日發佈《安徽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法追究7名有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給予4名有關責任人員和4家責任單位相應的行政處罰。紀檢監察機關問責處理8家單位和14名公職人員。

安徽省府批覆該《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事故責任認定和有關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

《調查報告》稱,事故直接原因,是許姓駕駛小客車(蘇AW3085)在事發道路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超速行駛,撞擊行駛至路口並向西左轉彎車輛,導致事故發生。

事故間接原因,是貨車(皖EJD160)所有人陳某將車輛內部座椅非法改裝,用於運送務工人員,駕駛人李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超載上路行駛,加重事故後果;有關責任企業在施工期間,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設置封閉圍擋;有關單位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驗收下,違反規定允許車輛通行;屬地黨委政府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調查報告》提出事故整改和防範措施建議:一是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線。二是要壓實監管責任,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道路隱患協同治理長效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三是要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提升人員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