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一生一世」吉時登記結婚 3個月後他們玩完
新竹一對情侶在103年決定要結婚時,特別選了5月20日13時14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象徵「我愛你」和「一生一世」,不料,兩人的婚姻竟然只維持短短地3個月,更讓人意外的是,新郎在登記結婚時還涉嫌僞造文書,模仿父親簽名。陳父當時根本不知道兒子去登記結婚,最後,這段婚姻被判決無效。
判決書上指出,這對情侶當時在新豐鄉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只有陳母在場當證人,所以陳男就在未經父親同意的情況下,在結婚書約證人欄簽下爸爸的名字。後來,陳男因涉僞造文書罪嫌向新竹縣竹北分局自首;同時,又因太太楊女不斷要求要離婚,而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據瞭解,陳父到庭作證時表示,「是他們登記完後我才知道他們結婚了。在兒子結婚前並不知道有楊女的存在。」同時,法官還請陳父當庭簽名,經過比對,發現確實和當初結婚書約證人欄上的筆跡不同,因而判決這起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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