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光電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以3萬元違約金

艾笛森光電(3591)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及決議重要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決議虧損撥補等案,經查分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36及14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處理程序規定,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艾笛森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