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喊死諫沒用? 陳致中斷政治路! 排黑條款三讀通過

立法院26日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排黑條款」進行表決。(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曾觸犯洗錢、槍、毒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爲候選人,立法院今天下午進行表決,最後以56票贊成、30票反對,三讀通過民進黨版本,民進黨無人跑票,意即前總統陳水扁喊死諫無效,其兒陳致中確認終身不得參選。

民進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第26條,最後的表決環節,出席的89名立委中,共56人投下同意票、30人投下反對票、3人棄權,順利三讀通過。

由於朝野先前對於被宣告緩刑者,及曾擔任洗錢「車手」是否終身不得參選等條文,仍有歧異,部分條文保留送協商。立法院今針對公職人員、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進行表決。

立法院4月時初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針對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若是法案最終通過,已被判刑確定的陳致中也將終身無法參選,陳水扁日前因此北上總統府、立法院陳請,但排黑是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上任後黨內改革的目標。依今日表決結果, 通過曾觸犯洗錢、「槍」、「毒」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爲候選人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