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沒嘿咻!人妻遭尪逼跪20分鐘 月拿1萬生活費心碎訴離
劉姓女子與郭姓男子結婚後,婚後2人長達8年沒有性生活,她提告請求離婚,臺灣高等法院判準離婚。(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女子與郭姓男子結婚後,婚後2人長達8年沒有性生活,她提告請求離婚,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爲,兩造間存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難有補救之可能,判準離婚,可上訴。
劉女說從2013年與郭姓老公結婚後,婚後與婆婆同住,但婆媳間齟齬甚深,2019年初婆婆因認她準備年節祭拜供品不符期待,斥責她對夫家祖先不敬,詎郭男竟迫使她當衆親友之面下跪賠罪長達20分鐘,使她羞憤難堪。
此外,郭男家中有求子壓力,然其每日忙於工作早出晚歸,亦不願前往醫院檢查,兩造結婚8年來從無性生活,其母遂將未有子嗣一事歸咎於她,甚至要求她進行人工受孕,致伊備感壓力與委屈。
劉女說,郭男及其家人始終視她爲外人,她不得過問郭的收入,每月只有郭的姐姐給予她1萬元之生活費,郭還說「我有賞你一頓飯就不錯了」等語冷言相譏,她從2020年2月6日搬回孃家,兩造分居至今,請求法官判準離婚。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駁回劉女的請求,劉提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爲,劉女與郭男婚後長年無性生活,已顯見雙方溝通不良,又未能與郭之原生家庭成員相處融洽,但郭男卻未給予其更多理解及體諒,致使劉女長期以來無法排解性事不諧、求子壓力、婆媳問題等困擾。
高院二審認爲,劉女與郭男分居後迄無積極挽回婚姻之具體作爲,終致漸行漸遠而使婚姻破綻無可挽回,應認雙方就此同有可歸責事由,且程度相當,逆轉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