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孫女告訴老師「阿公摸我的妹妹」 色祖父判關7年確定要入獄
桃園市一名阿公趁照顧7歲孫女時,五度要求孫女脫掉內、外褲後,再用手撫摸對方下體,孫女事後行爲異常,經詢問後向學校老師說「阿公摸我」,才讓案情曝光,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7年定讞。
阿公2021年9月2日起至9月1日之間、2022年11月間某日,爲滿足一己性慾,在楊梅區住處客廳、房間,利用獨自照顧孫女的機會,要求孫女褪去褲子、內褲後,用手撫摸陰部5次,孫女表示不舒服,他仍繼續撫摸。
阿公坦承強制猥褻犯行,孫女也說「阿公有在家裡摸過我的身體」、「摸我的妹妹」、「我有把外褲及內褲一起脫掉,我有跟阿公說我不舒服,但他還是繼續摸」。
女童的老師作證指出,她問女童「妳怎麼做這樣的動作」,女童遲疑一下說「阿公說不能跟別人說」,之後問女童「是阿公摸你嗎」,女童也回答「是」,當下就覺得不太對勁。
一審認定阿公有以手指性侵女童,而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褻、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2,二審認爲沒有足夠罪證可以證明阿公有以手指性侵女童,因此改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
二審審酌阿公本應妥慎盡心照顧女童,卻色慾薰心、違背倫常,而對女童施以狼爪,影響女童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甚鉅,並斟酌阿公坦承強制猥褻犯行,目前在園藝公司打工,判處阿公7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桃園市一名阿公趁照顧7歲孫女時,五度要求孫女脫掉內、外褲後,再用手撫摸對方下體,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7年定讞。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