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的陰影 硬要給吃「棒棒糖」!變態繼父慘了

變態繼父造成7歲女童的陰影,硬要給她吃「棒棒糖」,二審遭判刑7年5月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單親媽歡歡(化名)與男子阿國(化名)結婚,婚後帶7歲女兒小萱(化名)同住,不料,某晚阿國將睡着的小萱叫醒,佯稱要給她吃棒棒糖,竟以棉被遮住她眼睛,將生殖器插入小萱口腔,小萱表明不願再吃所謂的棒棒糖,阿國鏡強拉她起來,再度逼迫口交得逞。一審判刑7年5月,阿國不服提上訴。

高院審理,小萱指控,當晚家裡煮麻辣鍋,因爲她不能吃,繼父就叫她去睡覺,後來繼父把她叫起來還說,「我給妳吃棒棒糖」,接着繼父就拿棉被摀住她眼睛,還說「我給妳吃」。

她覺得味道很奇怪,就不想再吃,繼父把她拉起來並說,「再吃一口」,還要她嘴巴打開不能咬,後來她聽到媽媽開門的聲音,繼父這時才停止,把她推去睡覺,記得吃的東西,感覺碰到類似毛的東西。

阿國辯稱,當晚他跟朋友在家用餐飲酒,結束後他就去臥室,聽到歡歡睡在地上說夢話,要幫歡歡蓋棉被時,小萱走進來,還說「你們在幹嘛?」他回:「歡歡這麼吵,叫她不要再說夢話」,而歡歡這時竟對小萱講,「哥哥叫我吃雞雞」,他就站起來並叫小萱看有無勃起,怎麼可能叫小萱吃雞雞,覺得被誤會而生氣,就去廚房抽菸。

歡歡作證時指稱,她進臥室問他們在做什麼時,小萱說阿國叫她吃雞雞,阿國就很生氣的走去廚房抽菸,因爲小萱從沒這樣說過,突然這樣說,所以她確實嚇到了,早上再問詳細過程,小萱說:「爸爸要給她吃棒棒糖,嘴巴打開吃棒棒糖時,感覺好像不是,像是吃雞雞。」

小萱出庭接受詢問時,過程中有強烈的哭泣,以及畏縮的情緒行爲反應,需要被安撫。而法官詢問小萱,「我們現在問你這件事情,你是否會感到害怕」以及「想到吃棒棒糖這件事,會不會讓你很難過、很害怕」,小萱均回答「會」。

法官審酌,阿國是小萱的繼父,竟爲滿足性慾,以欺瞞等違反意願方式,接續對小萱強制性交,犯罪動機、目的均屬惡劣,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5月。高院法官認,一審判決並無違誤或不當,阿國所提之上訴與予以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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