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燕窩+花酒相陪!北市警官被控當地下匯兌內鬼 喊冤牽扯長官

▲時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隊長陳建志遭控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高豐達花酒招待,被依貪污等罪起訴。(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時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隊長陳建志,被控2019年間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高豐達安排的花酒宴請及燕窩禮盒,涉協助掩護非法匯兌業務,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今(5)日士院首開庭,陳身穿西裝、明顯消瘦,對於起訴內容全盤否認,辯稱:「燕窩和海峽會餐宴的費用,皆由我自行支付。」他更進一步表示,聚餐是當時長官爲慶祝高升所要求的。

原爲二線三星警官的陳建志(現已遭停職)今出庭作無罪答辯,針對起訴內容向法官提出辯解,聲稱自己自始至終只知道高豐達從事燕窩禮品生意,對其非法從事地下匯兌業務全然不知。他強調,當時與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長官聚餐,純屬長官升官慶功宴,並非刻意安排,且是受到黃姓警官要求才出面請客。

陳建志解釋,當時高姓男子打電話向他推銷禮品,並詢問是否有推薦的餐廳,他推薦「海峽會」餐廳,並提到該餐廳需會員才能預訂,於是請他代爲訂位,自己也詢問了餐費,高男回「每人約2至3千元」,當天用餐時便直接支付了1萬5千元現金;至於價值7萬元的燕窩禮品,陳強調是自己付錢購買的。

陳建志進一步說,自己未曾向高男透露任何警方行動訊息,質疑起訴內容毫無根據,更反問「何來瀆職、不正利益?」最後,更懇請法官明察,還自己清白。

其辯護人說,被告沒起訴行爲,關於檢方當時指揮偵9隊偵辦高豐達涉案的銀行法,前、後案情況,被告不知情,與事實不符。

▲陳建志喝花酒遭側錄檢舉。(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法官詢問:「所以你沒有去過麗園酒店、維多利亞酒店,也沒有傳訊給『莖肛戰士』,也就是高豐達的司機丁耕宇,告知選前大規模掃蕩,並指導如何規避查緝嗎?」陳男堅定迴應:「沒有。」他進一步解釋,2019年12月18日曾傳送一則有關「選前掃蕩」的新聞連結給高豐達,可能因當天剛下值班,精神不濟,纔會不經意傳出訊息。他補充,後來透過同仁才得知也有參與支援該起銀行法案,當看到自己傳出的訊息時,自己也感到十分震驚。

法官最後詢問:「是否聲請傳喚地下匯兌業者高豐達、陳坤忻、江少宸等人?」陳的辯護律師表示,待確認後再具狀提出,受命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庭後,陳建志面對記者追問「是否覺得自己很冤枉還是認爲檢察官亂起訴?」等問題,陳未作迴應,全程保持沉默,迅速離開現場。

起訴指出,綽號「大支」陳建志,2019年至2021年間多次以個人名義接受不當利益,包括用於私人關係的高價禮品和酒店飲宴開銷,嚴重違背職務倫理。陳案爆發後多次調職,直至今年調任羅東分局偵查隊隊長,卻於到任當天被檢方起訴,形象重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