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裁罰數十案!公職關係人申請補助違反《利衝法》 監院邀政院研商

▲監察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實習記者歐承翰/臺北報導

監察院5日表示,爲避免中央機關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因申請補助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利衝法),下週一(8日)將邀行政院各部會及主管機關法務部,共同就法規面及執行面進行交流,期望減少關係人不慎違法情事。

監察院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利衝法》107年修正施行至今近6年,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屢因向機關申請補助而違法,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裁罰案件已累計數十案,引發各界高度重視。

監察院分析,中央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多爲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等人兼任理監事的專業學會、協會,除了對法令普遍陌生外,違法案例有相當多是因爲行政院各部會暨所屬機關之補助作業流程,未積極配合《利衝法》的修正而調整。

監察院說,考量處罰並不足以避免違法的不斷髮生,爲從源頭改善,監察院廉政委員會首創先例,下週一(8日)將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監委陳景峻主持「如何避免公職人員關係人向行政院所屬機關申請補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研商會議」,屆時將邀請行政院各部會主任秘書及法務部共同研商。

監察院希望,透過與各部會就如何減少關係人違法的具體作法,凝聚共識,藉以完善《利衝法》法制,並使關係人申請補助能更加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