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3變動 退職所得計算別踩雷

會計師提醒,今年5月報稅須注意3項法規變動,避免自己權益受影響。(兆豐銀提供、吳靜君臺北傳真)

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應注意法規變動

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今年申報2023年綜合所得時,要注意3大變動,包含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的認定門檻下修爲18歲、每個人的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19.6萬元調高爲20.2萬元、與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申報。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遊雅絜說明,配合《民法》第12條修正滿18歲爲成年2023年1月1日施行,使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與否認定迴歸民法,《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已修正爲「未成年」及「已成年」,亦即稅法減除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以受扶養親屬未滿18歲爲限,滿18歲以上者須符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纔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

四口之家可多扣2.4萬元

5月申報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由19.6萬元調整爲20.2萬元,較上次申報年度增加6000元。適用基本生活費的家庭,如果是四口之家,報稅可多扣2.4萬元,若稅率爲5%可省稅1200元、稅率爲12%則可省2880元。

2023年起我國增加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CFC),今年也要應該注意,民衆應留意同一申報戶的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今年就要申報基本所得額。

遊雅絜補充,個人CFC制度對適用者多爲臺商,臺商透過關係人控制國外低稅負公司,且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合計持股達10%以上,符合法令要件規定者,即使符合CFC公司。該公司有實質營運且股利等消極性所得未達總收入10%或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等屬豁免條件範圍,但仍須提交資料予國稅局,申報揭露CFC資訊。

高雄國稅局提醒民衆申報所得稅時,若個人領取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的養老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年金保險等,稱爲退職所得,申報時也常常踩到「地雷」。

退職所得計算主要有二大方式,首先如果是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如果領取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限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爲0;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上,未達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一半爲所得額;如果超過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全數爲所得額。

若算錯重複扣除要補稅

如果是分期領取,減除81.4萬之後的餘額爲所得額。扣繳單位依據規定覈算員工退職所得,已經將員工所領取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部分,據以填報爲扣繳憑單的所得總額,納稅義務人應該將扣繳憑單的總額列報爲退職所得,併入取得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高雄國稅局舉例,2022年結算申報時,甲君退休金的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爲950萬,他又再減掉定額免稅金18.8萬乘以服務年資30年(950萬-18.8萬×30)×1/2),申報所得額只有193萬,但是實際上甲君退休金領取了1790萬元,950萬元是已經扣除過定額免稅,甲君就重複扣除了,所以遭到補稅與罰鍰共計約百萬元。

高雄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不像是執業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自行扣除成本、費用與損耗金額列報所得。通常扣繳單位已經依《所得稅法》覈算員工退職金,將所得總額扣除了定額免稅的部分,所以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就不用再扣除定額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