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少女爲追韓團傻拍裸照 真相竟是知名街頭藝人逞淫慾

曾經擔任臺中市街頭藝人的顧姓男子誘騙少女自拍裸照,遭判刑8年6月刑期。(資料照片/林欣儀臺中傳真)

擅長吹薩克斯風、曾身爲臺中市街頭藝人的顧承恩(原名顧志傑),專門鎖定喜愛韓星的少女,以誆稱可幫忙獲得韓國團體的演唱會門票等方式,誘騙少女拍攝裸照,6年間總計有48人受騙,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他18年,二審法官認爲顧男是「自首」應可減刑,改判他8年6月刑期。可上訴。

判決指出,顧男從事街頭藝人表演工作,卻從2013年3月起、到2019年1月間,以「愛東海」或「餘庭庭」等女性身分加入韓國明星團體Super Junior或BTS的臉書粉絲團,藉以與喜歡韓星的少女互動,待雙方較熟識後,顧男又謊稱「可以帶妳去看Super Junior演唱會」、「可以得到韓星周邊商品」等語,要求對方參加闖關。

設下相關陷阱後,顧男接着誘騙少女應該對韓星團體足夠忠心、詢問被害人願不願意爲喜愛的韓星團體犧牲等,要求對方自拍生活照、胸部、甚至裸照等傳給他,前後有48名少女因而受騙,直到其中一名被害者拍了裸照後心覺怪異並報警,才揭露此事。

檢警獲報後搜索顧男住處,查獲他存在隨身碟內的上百名女性裸照,並從中清查出48名被害者身分。顧男出庭時雖否認犯行、辯稱照片是在網路下載,但法官不採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18年刑期。

顧男提起上訴,且辯稱是因他年少時曾經遭性侵,纔會做出不當行爲,臺中高分院委託醫院作鑑定,認爲他有窺視他人生活、裸體的強烈衝動,不排除患有「窺淫癖」的傾向,且除了第一位報案的被害人外,其餘被害者的照片都是顧男主動交出,應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改判他8年6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