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潑漆林榮基改重判 高院:對臺灣自由民主造成不良影響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本報資料照片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來臺開店鄭啓龍曾士晟曾士峰兄弟卻對林男潑漆,臺灣高等法院改重判理由是,林是國際上有相當知名度且只是一經營書店之文化人,3人無怨無仇,竟以暴力手段犯案,應予非難、不宜輕縱。

判決指出,鄭啓龍是曾士晟、曾士峰兄弟的共同友人兄弟二人都稱鄭啓龍爲叔叔,但鄭男不滿原先在香港創辦並經營「銅鑼灣書店」的林榮基,關於香港民主人權理念及訴求,竟計劃對林榮基身體直接潑灑紅色油漆

鄭啓龍先在高雄地區出資指示曾士峰購買作案用之紅漆手套口罩紙杯等物後,去年4月20日下午搭乘高鐵從高雄北上,21日上午8點半,鄭見到林榮基下樓外出後,即以手機通知亦在附近之曾士晟、曾士峰,令二人尾隨林榮基。

曾士晟、曾士峰即一路尾隨林榮基至臺北中山北路1段的咖啡店,由曾士峰拿出隨身攜帶之瓶裝紅漆倒入紙杯後,衝向林榮基朝其身體猛力潑灑紅漆,曾士晟則在一旁把風並持手機拍攝林榮基遭潑漆之全部過程;臺北地院傷害罪輕判3月到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爲林榮基在國際上有相當知名度,鄭啓龍等人竟以暴力手段犯本案,並經媒體大篇幅報導,更有起而效尤者,對臺灣社會善良風氣及自由民主精神,造成相當不良影響,應予非難,不宜輕縱。

高院考量被告3人蔘與本案之分工情節輕重、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將鄭啓龍判處有期徒刑8月、曾士峰量處有期徒刑7月、曾士晟量處有期徒刑6月,曾士晟部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