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綠委跑票遭懲 退回黨團處理

民進黨團去年在立法院強力通過萊豬案綠委林淑芬(如圖)、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跑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並送黨中央裁處民進黨中評會昨討論此案,由於程序問題加上當事人未到場,決定將請黨團重新發文,年後再處理。(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團去年在立法院強力通過萊豬案,綠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跑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並送黨中央裁處。民進黨中評會昨討論此案,由於程序問題加上當事人未到場,決定將請黨團重新發文,年後再處理。前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以程序理由退回黨團,對蔡總統日後執政恐有影響,希望中央黨部慎思

林淑芬3人未依民進黨黨團決議投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裁罰3萬元,並依「黨團組織規程」送交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中評會原訂1月28日處理,因遇上高雄市議會開臨時會審預算,延至昨召開。

英派評委明文在會中質疑「一罪不兩罰」,並提出程序問題,認爲當初民進黨團移送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但移送中央黨部是不是就是指移送中評會?黨團行文中的語意不清,要求回函給黨團講清楚。

中評會主委康裕成表示,先前黨團大會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3年;中評會將處理的是此3人「黨員」權利部分,沒有「一罪兩罰」的問題。不過,11位中評委昨到齊,但3位當事人未到場,黨團也未派人,會中意見分歧沒有結論,爲探究真相,待農曆年過後再討論,案子不要再拖。

涌言會中評委張志豪在會前則替3位立委請命,認爲他們一生爲黨征戰,若被開除或停權3年不等,無異是被宣判政治死刑,呼籲給3位跑票立委有改進機會空間

新系中評委林宜瑾主張3位立委是累犯,勢必要受到一些處分,但若停權3年,2024年將無法代表民進黨參選,恐會丟掉這3席立委,就算停權2年,「某人」可能無法選縣長,必須權衡大局

鄭運鵬表示,可以接受中評會輕判、或者不處分,也可理解中評會一方面黨紀糾察隊,另方面也是黨內政治妥協的場域。但既然是黨紀,就必須考慮身爲執政黨執行國家大政紀律必要。

此舉也引發民進黨內派系爭議,前立委段宜康不滿地在臉書貼文,指「怎麼把一條看門狗寵成惡獅了?」讓英系立委蔡易餘在臉書反嗆,「我們自詡盡力幫總統看門,但我們不是狗,掌派系的大人物請不要血口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