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萬買泰達幣遭搶 警連夜逮2嫌

臺中市37歲廖姓男子1日下午與林姓幣商相約交易泰達幣,不料,竟遭後方陌生男子威嚇交出現金330萬元後丟包路邊;警方逮捕2嫌依強盜罪嫌移送偵辦。(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37歲廖姓男子1日下午與31歲林姓虛擬貨幣商相約於大里區美羣路買泰達幣,不料廖男上車後,突遭後方男子威嚇交出現金330萬元後,就被丟包在竹仔坑環保園區;警方連夜逮捕林嫌與27歲陳姓同夥,詢後依強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廖男先前曾與林姓幣商交易過約3次,1日下午再度攜帶330萬元現金要向林姓幣商購買泰達幣,並約在大里區美羣路見面,廖男坐上幣商車輛副駕駛座。不料,1名黑衣男子竟尾隨上車、坐至右後方座位,徒手勒住廖男脖子限制行動,要求廖男交出裝有330萬元的包包,隨後一路開往竹仔坑環保園區就將廖男丟包下車,駕車逃逸。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1日下午4時接獲廖男報案,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透過車牌追查林姓嫌犯,在塗城路一帶持拘票拘提林嫌到案。不過,林男面對警方詢問語焉不詳,與被害廖男說法也不盡相同,警方最終突破林嫌心防。

林嫌向警方表示,因在外積欠鉅額債務,故鋌而走險,利用此次交易虛擬貨幣機會,以10萬元的代價串通友人陳男配合演出,搶走廖男裝有現金的包包,陳嫌得手後則另駕車南下至嘉義地區藏匿。

警方連夜驅車前往嘉義市,2日凌晨2時許將陳嫌逮捕歸案,並起獲現金贓款330萬元,因林嫌及陳嫌對於共謀強盜的犯行均坦承不諱,全案依《刑法》強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