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送店家衛生差 苗縣府限期改善

苗栗政府衛生局稽查外送平臺合作店家,發現部分業者未符合相關衛生規範,要求限期改善。(衛生局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近年美食外送平臺快速崛起,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障民衆食的安全,3月起至11月針對美食外送平臺、外送員、合作餐廳執行稽查專案,衛生局指出,日前接獲2件檢舉案,發現部分業者環境雜亂、未符合衛生規範,除要求限期改善,呼籲業者應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自主衛生管理

衛生局指出,網路美食外送平臺業是新興的餐飲營業模式消費者透過網路訂餐,由外送服務人員配送餐點至消費者指定地點,其中如有參與或提供食品運送服務等行爲,即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的食品業者,皆應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

縣府衛生局食品科長徐玉清表示,日前接獲2件民衆檢舉案,其中1件爲食品中毒檢舉,經食品檢驗陰性但衛生不佳要求店家限期改善,另爲住家型未有實體店面的「虛擬餐廳」,未遵守餐飲規範同樣要求限期改善。

爲替外食族把關食安,衛生局自3月起至11月執行稽查專案,針對外送員、合作餐廳與外送平臺進行食品安全、衛生與運送過程清潔等稽查。

而衛生局日前至外送平臺合約餐飲業現場查覈時,即發現部分業者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無食品業者登錄等,並發現只專供外送、沒有招牌實體店面的「虛擬餐廳」,另有網路評價分數稍低的業者,經衛生局輔導後已限期改善。

衛生局長張蕊仙提醒,民衆訂購外送前,應慎選有信用的實體店面與合乎衛生規範的餐飲業者,並呼籲業者,應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及網路美食外送平臺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若查有衛生缺失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依食安法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