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萬只買到地上使用權? 住戶告建商:去世子女無法繼承

住戶今天到北院抗議,並按鈴董事長提出民事求償。(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還我合約公平,還我地上權!」、「我們不是投資客,我們都是自住!」北市景美「華固新天地」爆發糾紛,受害住戶控訴只買到「使用權」,無法銀行貸款,他們今上午到臺北地院白布條抗議,並向華固董事長鍾榮昌提起民事求償。其中一名張姓住戶指控,「我買了房子若十年後去世,無法讓子女來繼承,必須要我親自簽字,極度不合理,不想看到有受害者再出現。」

張姓住戶表示,4年多前購買華固新天地的房屋,明明只有「房屋使用權」,無法正常向銀行貸款,但華固建設卻說可以分割、貸款,經這些年查證,發現完全與事實不符,「我們向華固公司借款,分期付款20年還給華固,且相關借款利息還不能抵稅,跟當初公司賣房子給我們時的文宣是不同的,這根本是一個欺騙的行爲!」

張姓住戶還說,他是一名60幾歲的退休人員,辛辛苦苦在工廠工作一輩子,存了錢買了這2100萬元的房屋,付完3成的頭期款才發現建設公司當初說的話,與事實不符合,很擔心買下來後,下一代無法轉賣,因不能向銀行貸款就無法出售,且根據合約該房屋無法繼承,倘若他十年後去世,也無法讓子女來繼承,必須要他親自簽字,這和現今民法規定不同,極度不合理,不想看到有受害者再出現,因此纔會來按鈴提告,希望華固建設能出面說清楚。

▼住戶按鈴提告,要華固建設給交代。(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