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兒和我不像!妻和2男通姦產女 男幫別人養小孩10年

新北市一名人父發現2個女兒長得不像自己,追問之下妻子坦承小女兒是和同事一夜情後懷孕所生,但拒絕透露大女兒生父。(圖/示意圖,圖中人物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工程師和妻子婚後育有2個女兒,但隨着年紀增長,發現11歲和10歲的女兒長得完全不像自己,便在去年5月私下驗DNA。檢驗結果如同男子所懷疑的,2個女兒都不是骨肉,他憤而質問妻子,女方坦承小女兒是和男同事一夜情後懷孕生下,至於大女兒是誰的骨肉,妻子拒絕透露。

賴姓男子表示,她和許姓妻子在2003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只是2個女兒長大之後,他發現長相和自己完全不像,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於是在去年5月偷偷驗了2個女兒的DNA,果然證實他的懷疑沒錯,2個女兒都不是他親生的。

賴男提到,自己和妻子交往後,沒多久妻子就懷孕,同年3月結婚,8月產下長女,隔年11月則產下次女。只是2個女兒出生後,長女罹患糖尿病須終身注射胰島素,並有注意力欠缺過動症;次女則是有弱視和輕度智能障礙。而且次女出生後,妻子卻要求離婚,但自己卻不離不棄,撫養女兒10多年至今。

直到去年5月,賴男突然驚覺2個女兒長相都不像他,私下驗了DNA之後,才發現都不是親生的。事後追問妻子,她坦承小女兒是和公司張姓同事一夜情懷孕後生下,但大女兒的生父是誰,許女卻始終不願透露。

賴男一怒提告通姦,要求張男賠償養育10年的費用254萬多元,另外還要求300萬元的精神賠償法官審理後認爲,許女也得負擔一半的撫養費用,因此判決張男賠償127萬元的養育費用,精神賠償則僅須賠100萬元,賴男可獲227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