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授涉貪…收錢幫碩博生「找槍手」代寫論文 高科大回應了

高科大2名教授唐惠欽、王嘉男涉嫌收錢幫指導的碩博士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校方迴應若經判決確定有罪,校方會解聘2人且終身不得聘任爲教師。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2名教授唐惠欽、王嘉男涉嫌收錢幫指導的碩博士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每件收費10至20萬,檢方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偵辦,2人成臺灣首件捲入學倫爭議,被依貪污罪法辦的教授;高科大今迴應6月18日得知情事即啓動調查,若經判決確定有罪,校方會解聘2人且終身不得聘任爲教師。

唐男、王男涉嫌藉指導該校碩博士生機會,提議可協助學生論文交由教授協助,2人再委請外籍學生協助代寫,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發動搜索,2人遭約談時起初否認犯行,後來才坦承部分付錢,檢方認爲2人授予學生學位具受託公務員身分,卻涉收錢幫學生完成論文,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法院認定2人手機、銀行帳目已查扣,並坦承犯行,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

高科大今迴應,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今年6月18日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本校即主動啓動相關調查,經檢方展開後續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校方訂有「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本案涉案學若確認違法行爲屬實,該生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

另外涉案教師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校方表示,會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或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則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爲教師。校方強調,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會秉持「毋枉毋縱」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查察,並立即啓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