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多年的合同,這個合同寫的字,比書法家還要好!
俗語有云:“言出法隨,言出法隨”,意思就是凡事都要訂立契約,以備將來發生爭端。而現在,這份契約被命名爲“契約”。
山西一名網民在整理族譜時,發現了家藏中的部分契據,不僅包括房契、地契,而且還附有繳稅憑證。這些契約開始於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至今已逾280年。
其中,從新中國建立開始,一直到清朝和民國時期都有。雖然這些契約都是從民間流傳下來的,但是卻對研究當時的民俗、物價、俚俗等都有很大的借鑑作用。同時,從契約的內容上,也可以看出民間書法的發展歷程。
那些文書雖然不能算是書法,也不一定是什麼書法大家(至少不是什麼知名書法家),但從字跡上來看,就足以讓人刮目相看了。
據我們所知,在以前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鄉村,人們要寫文書,寫書信,都要請有點文化的人來做。這類人通常在本地頗有威望,因爲他們握有文化符號。
山西網民家藏的這批契據,想必也是各地“名人”們的手筆。從書法的角度來看,這幾個字的字體,各有不同,但總體來說,都是很高的水平,有一、兩副字,足以讓當代的書法大家自慚形穢。
現代書法屬於“展廳文化”,其作品或以怪誕、誇張、個性張揚的筆法,或以各種形式呈現,令人一進入展館便“震撼不已”。
視覺上的衝擊,固然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但這是一門古老的藝術,應該是一種讓人安靜下來,讓人慢慢地去享受的東西,而不是用來嚇唬人的。
而那些契約上的字跡,卻是溫潤如玉,沒有絲毫的燥熱。這或許是因爲歲月的流逝,讓他的火氣漸漸消退,但更重要的是,那時候的人,用墨的習慣。
古人用墨塊研墨,現代人用的是工業用墨;古人磨墨時用的墨既不厚也不淺,現代人用的墨雖然烏黑油亮,但卻缺少了一種多色的變化;古人之墨,在於其筆而生,而現代人之墨,則於筆而不僵。
而且,從筆法上看,這些合同的自然程度,足以讓當今的書法家自慚形穢。就拿這幅道光14年3月16日立的地契來說,就是以楷書爲主,夾雜着幾分行書,寫得瀟灑自然,令人賞心悅目。
就像是一幅畫,跟大廳裡其他書法家的畫一比,誰的字更好,誰的話更少,就能看得出來。
書法這種東西,是需要時間積累的。毛筆是古代人最常見的一種器具,就算不天天用毛筆寫字,長時間握着毛筆,也能鍛鍊雙手的能力。
這一現象告訴我們:要把書法寫得好,就要培養手和筆之間的密切聯繫,要把它的功用完全掌握,才能夠做到“得心應手”。
現在的人,大部分都是用鍵盤和手機打字的,就連那些經常在國內獲獎的書法家,也都是下班後,纔會拿起筆來。而在現實世界中,筆與人的生活是分開的,所以,人和筆之間的距離也會變得越來越遠,這樣的話,又豈是那麼容易寫出來的?
而且,那些文書上的文字,有娟秀的,有精緻的,有古樸可愛的,有莊重肅穆的,也有潦草隨意的,可謂是五花八門。
當然,這其中有作者的不同,也有個人的審美觀。這對於目前書法技法單一,千人一的局面,無疑是一種警告。
當然,這只是一種很普通的合同,對書法的要求並不高。然而,這恰恰是當今書法藝術中許多弊端的一個側面。面對農民所立的契據,書法家確實應該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