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小夥癡迷手機棋牌遊戲 三個月輸掉25萬元

本文來源:華西都市報

近來,隨着智能手機網絡的普及,手機支付方式日益便捷,各式棋牌遊戲手機軟件逐漸風靡,在辦公室家裡,,甚至衛生間裡,隨時都能打開手機玩牌。無論是朋友同事,還是素不相識的網友,通過手機網絡,隨時都能約在一起,激戰一番。然而,在手機棋牌遊戲中輸錢的大有人在,他們常常疑惑,自己爲何總是手氣不好?就在不知不覺中,這些玩家逐漸上癮,甚至陷入了某種“圈套”……

雅安小夥小姜玩手機棋牌遊戲“21點”,3個月輸掉25萬元。

案例1

手機賭場

“輸了又想贏回來,就像着了魔”

4個月前,原本喜歡戶外活動的小姜,在手機上下載了一款遊戲軟件後,“彷彿進入了另一個世界”:足不出戶,窩在牀上充值賭牌、輸錢、再充值……“輸了又想贏,就像着了魔。”打起牌來,他常常忘記吃飯,忘記給女朋友打電話,忘記領導的吩咐。

3個月,小姜總共輸掉了25萬元,這錢,原本是準備買車、結婚的。

小贏幾把,小夥從此上了癮

10月26日,小姜在家裡窩了一天。他已經辭了職,說自己想安靜一段時間。

“7月,人在昆明,輸掉七八萬元。8月,雅安,輸掉十餘萬元。9月,停了一段時間。10月,成都,又輸掉七八萬元。共計輸掉存款21萬元,還欠賬4萬元。”說到自己的遊戲賬單,小姜連聲嘆氣:“哎,真是個賭徒。輸了個精光,爲了玩個遊戲,車也沒買,婚也結不成,生活全毀了。”

23歲的雅安人小姜此前從來沒有接觸過賭博。今年,他帶着10萬元存款來到昆明,到一家房地產公司做銷售,和另一位同事小劉住在賓館。6月的一天,他看到小劉正在玩一個撲克遊戲,名叫“21點”。屏幕中,小劉發出1萬元或者2萬元的賭注,系統發牌後,會自動計算每位牌友手中牌的點數之和,最大的勝出,但超過21點的爲“爆牌”,算輸掉。

“有意思!”小姜也下載了這款名爲“快樂799”的手機遊戲軟件。向遊戲後臺充值了數百元后,小姜進入遊戲房間。第一把,小姜就贏了100元。第二把,又贏了100元。新人上路就贏錢,小姜來了勁……

接下來的一個月,小姜的心思已不在工作上。他和小劉下了班就飛奔回賓館,鞋子一脫,就趴到牀上用手機玩牌。“一輪一晃而過,進出錢都很快。”小姜說,與最開始相比,之後就很難再贏了。

上班時,小姜也會偷偷拿出手機,玩上幾局。“一輸錢,就更沒心思上班了。”業務上不去,他的月收入也從原先的2萬元銳減到2千元。

到月底,小姜“已經吃不起飯了”,他算了算,自己已經輸掉5萬元。茫然之餘,他辭了職,回了老家。

輸多贏少,三個月輸掉25萬元

剛到家幾天,小姜沒繼續遊戲。可無事可做的他,最終還是心癢,於是他又一次拿出手機,點開了遊戲。

父母一去上班,他就開始,父母回家,他才停止。女朋友在雅安,他不再像以往那樣,日日問候,見面頻率也從隔天一次變成一週一次。對着屏幕,拿牌、停牌、比牌……女友打來的電話,他也總用“在外面吃飯”等各種理由搪塞過去。

“重蹈覆轍,屢玩屢輸。”就在上週,小姜收到銀行發來的4萬元還貸信息,他才發現,原來自己已經輸掉了25萬元。認真翻看遊戲記錄,自己多數時候都在輸。

記者求證

遊戲平臺客服迴應:“輸贏都很正常”

輸了25萬元的小姜,曾找客服討說法,可對方聲稱:“遊戲輸贏都很正常,繼續玩可能會贏回來。”

10月26日,華西都市報記者通過安卓應用平臺,下載了小姜玩的棋牌遊戲APP“快樂799”。

註冊後,記者看到,這款軟件內置“水果機”、“龍虎鬥”、“鬥地主”等多款棋牌類遊戲。但如果想進入任何一個遊戲,都必須充值。記者通過賬號向軟件充值了6元費用,很快收到了銀行卡消費提示:卻是扣款18元。

記者通過小姜提供的遊戲客服QQ號,聯繫了後臺客服。對於小姜輸掉25萬元一事,該客服稱:“遊戲都是可以正常玩耍的。”隨後當記者亮明身份,再次進行詢問時,該客服再也沒有迴應。

隨後,記者又多次撥打該遊戲官網提供的客服電話,都未能接通。

案例2

手機麻將

隨時約戰牌友,打完微信結賬

像小姜這樣,沉迷於虛擬牌局的人不少。重慶奶爸唐車(化名)也是個手機棋牌遊戲愛好者,有固定的牌友,一天輸贏就是上萬元。

網上約麻將,一天贏了上萬元”

唐車,重慶人,今年7月,女兒剛剛出生,以前有空就和牌友打幾圈的日子不復存在了。

今年9月1日,事情有了轉機。“幾個牌友給我介紹了兩款手機棋牌軟件,在網上就可以打麻將了。”唐車說,他進了一個羣,裡面全是原來的牌友。後來,人越來越多,發展到了四五十人,“都是熟人和熟人的熟人。”

從此之後,每天只要有時間,唐車就可以在網上打幾局。上廁所的時候可以打、抱着孩子睡覺的時候也可以打……“反正只要有20分鐘的空閒,就可以打一盤。”

“我們一般是兩圈一局,一局結束後,按照輸贏多少分通過網絡結賬。”唐車說,在網上湊夠四人,就可以開始打麻將,注碼大小自行約定,一般兩元到50元不等,“一旦打50元,輸贏就很大,最多的一次,我一天贏了一萬多元。”

“輸了就退羣,贏了5千沒收到”

自從開始在網上打麻將後,他的微信轉賬幾乎天天超過限額。有一天,他突然接到通知,說單月轉賬往來達到20萬元的限額,那一段時間,就無法通過微信轉賬了。

事實上,在網上約戰麻將,唐車有過擔心。“還是怕人作弊,比如我和我老婆分別用自己的手機,一起上桌,商量着出牌,別人都不知道。”他說,在家裡的話,一個人連上Wi-Fi,一個人用4G網絡,IP地址又不一樣,其他牌友根本不會發現,“我和我老婆從來不上一桌,但我不作弊,不代表別人也不作弊。”

此外,收不到賬也讓他很苦惱。“羣裡雖然都是熟人拉進來的,但很多人根本不認識。”唐車說,有幾次,他本來贏了錢,但對方突然就退羣了,“我有5000多元的賬沒收到了,根本連人都找不到。”

新聞縱深

棋牌遊戲風靡

牌友日夜“鏖戰”

有人作弊你也不知道

“還要去茶館約麻將,你們out了!”三個月前,90後小陳被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加的人”拖到微信羣裡後,陸續玩起了三個棋牌遊戲。軟件裡,她可以玩鬥牛、歡樂捕魚等各式遊戲。

她最常去的還是皮皮麻將,工作間隙,下班之餘,微信羣裡一聲召集後,大家進入房間,迅速就能玩上幾局。他們需要向遊戲“交房費”,8局一結算,一次給四五塊。“每個羣的規矩不一樣,有的是贏家給,有的是平分。”她發現,網絡玩遊戲輸得快,“現實中打一晚上,基本只會輸幾十元,網絡上常常1小時就輸掉幾百元。”她懷疑有人作弊,“還是和熟人玩比較保險。”

陳先生是一位企業高管,他的“麻友羣”裡有20多個成員,一方面,他認爲,偶爾娛樂可以,但他也對此類遊戲的“規範性”有疑惑。

華西都市報記者瞭解到,實際上,棋牌遊戲已經深入到各行各業的市民。記者隨機採訪了多位成都市民,發現網絡麻將有以下幾個特徵——

跨地域

來自成都某國企的李女士,每晚9點就會和重慶的朋友在棋牌遊戲上約見,持續打牌到晚上12點過。

跨時段

包女士的微信羣裡每天隨時都會收到邀請,上線的時間也從不固定,“有空就完,有事就散,很隨意。不像面對面打牌那樣,有時很難下桌。”

跨階層

公司高管陳先生、白領階層的林女士,還有家庭婦女朱女士……棋牌遊戲已經滲入各行各業人羣。

便捷性

衛生間、臥室、小區一角、辦公室……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遊戲,因此,手機棋牌很受大衆歡迎。

不透明

通過網絡,牌友不見面就可以約戰。成都市民餘女士說,自己曾經跟朋友面對面坐在一起,兩人同坐一桌,商量着出牌,“狠狠贏了麻友一次。”

律師說法

若使用外掛等作弊或構成詐騙罪

對於手機棋牌遊戲的風靡,四川博超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餘嘉勉認爲:“幾年前,開設賭場罪的範圍就已經不僅限於實體場所虛擬空間也算。”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其中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凡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於“開設賭場”行爲。

餘嘉勉說,同樣,《刑法》對賭博罪也有相關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這裡並未區別是實體場所,還是虛擬空間。”如果管理員、軟件提供方或者參賭方在此過程中,運用外掛等技術手段控制,還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

那麼遊戲玩家參與到手機牌局會觸犯法律嗎?

對此,餘嘉勉說:“就目前的法律實踐而言,對於參與賭博的人,一般是進行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壹評

貪慾賭性,還需自控

□李曉亮

這個新聞,乍看新穎,標題聳動。“3月輸掉25萬元”,確也驚人。而且,進一步調查也發現,很有可能涉嫌網絡“設局”:引君入甕,甕中捉鱉,他吃幹抹淨,你再難翻身。

所謂“十賭九輸”,只要入了人家的“局”,上了自己的“癮”,最後就不怕你不輸紅了眼。賭博——這個植根於人性深處的最古老行當,千百年來不但屹立不倒,還總善於藉助時代最新“黑科技”,亙古彌新,就因這些前赴後繼的一代代自控弱而貪慾強的賭徒,構成了其難以撼動的基座。

“兩百塊錢”紅包小餌,就能釣到一條“二十五萬”的重磅大魚。入局者,當然要怪牌局設陷、系統外掛、玩家作弊……自己就剩滿面愁容、一臉無辜、滿腹委屈——一個不沾賭的旁觀者,卻萬難相信,一個成年人怎麼會連最起碼的風險把控和最基本的止損意識都沒有?

網絡賭博,推陳出新,誘惑無限。今年的棋牌APP,讓熱衷棋牌的玩家挑花了眼,線下牌局挪到線上廝殺;之前還有“猜大小、賭單雙”的微信紅包賭局;近日還有“非法集資,聚衆賭博”性質的所謂博彩類“1元雲購”騙局;再加上“XX麻將”、“21點”、“鬥地主”……花樣繁多,層出不窮,青出於藍勝於藍

網絡賭博,原罪不在於技術的更新迭代。能喪心病狂,一秒輸幾百元,一月輸十幾萬乃至幾十萬的主兒,沒幾個是現實中的牌場新手吧?

網絡不過是現實翻版鏡像,賭性難除,爲一款賭博性質遊戲,就能毫無自控,不惜自毀,那是沉溺線上還是耽於線下,又有何區別?就算今天曝光的APP全部下架,明天就會有更過癮、更抓人,讓人“欲罷不能”的升級替代軟件上線。所以,控制不勞而獲、以小博大的賭性貪慾,是看到這類新聞後,最需要自我提醒的常識。

當然,就如專業人士所言,刑法的賭博罪和兩高最新司法解釋,對牟利性質的賭博犯罪都未明確“實體虛擬”、“線上線下”概念。也就是說,那些以遊戲爲幌子,實則藉此進行網絡聚賭、非法斂財者,都涉嫌詐騙或賭博罪。這就是網絡時代公共監管執法部門,需切實着力之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