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出爐,增加優質產品進口
12月28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佈了《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下稱《方案》),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和稅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解讀稱,《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將有利於增加優質產品進口,擴大國內需求,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紮實推動高質量發展。
根據《方案》,將對935 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此舉旨在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
進口暫定稅率一般低於最惠國稅率,目的是藉此發揮關稅槓桿調節作用,鼓勵相關商品進口,發揮關稅在提高國內競爭能力、促進企業技術進步、保障經濟運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比如,供嬰幼兒食用的零售包裝配方奶粉2025年最惠國稅率爲15%,而進口暫定稅率爲5%。
具體來看,爲了支持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2025年降低環烯烴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救火車和搶修車等特殊用途車輛的自動變速箱等的進口關稅。比如,環烯烴聚合物2025年最惠國稅率爲6.5%,而暫定稅率降至5%。
爲了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5年降低環硅酸鋯鈉、CAR-T腫瘤療法用的病毒載體、外科植入用鎳鈦合金絲等的進口關稅。爲進一步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降低乙烷、部分再生銅鋁原料的進口關稅。
此外,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提高糖漿和含糖預混粉、氯乙烯、電池隔膜等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
比如,含香料或着色劑的甘蔗糖或甜菜糖水溶液調整前最惠國稅率爲12%,調整後提高至20%。
爲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2025年對24個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項下、原產於34個國家或者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中國-馬爾代夫自由貿易協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並實施降稅,未來完成最終降稅後,雙方接近96%的稅目將實現零關稅。
協定稅率一般都低於最惠國稅率,這也體現中國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爲幫助最不發達國家發展,實現互利共贏,2025年繼續給予43個與我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100%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同時,繼續根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我與有關東盟成員國政府間換文協議,對原產於孟加拉國、老撾、柬埔寨、緬甸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特惠稅率。
特惠稅率是我國單方面給予最不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特殊優惠關稅待遇,一般來說特惠稅率優惠力度最大,稅率水平最低。這也是爲了支持和幫助最不發達國家加快發展。
爲服務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2025年增列純電動乘用車、杏鮑菇罐頭、鋰輝石、乙烷等本國子目,優化椰子汁、製成的飼料添加劑等稅目名稱的表述。調整後,稅則稅目總數爲8960個。同時,爲推進稅則體系科學化、規範化,2025年新增幹紫菜、增碳劑、注塑機等本國子目註釋,優化白酒、木質活性炭、熱敏打印頭等本國子目註釋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