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次“梅花山”礦泉水溴酸鹽超標,曾評爲“福建省著名商標”
新京報訊 據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9大類食品903批次,合格861批次,不合格42批次。
通告顯示,標稱福建龍巖梅花山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梅花山”飲用天然礦泉水(560毫升/瓶,2024/8/29),溴酸鹽檢測值爲0.0122mg/L,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龍巖梅花山礦泉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複檢維持初檢結論。
溴酸鹽是礦泉水、山泉水等多種天然水源經過臭氧消毒後所生成的副產物。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長期飲用溴酸鹽超標的水,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傷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中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的最大限量值爲0.01mg/L。溴酸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臭氧消毒時,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鹽。
根據公司官網和工商信息,福建龍巖梅花山礦泉水有限公司成立於1992年,專業從事礦泉水生產銷售。註冊資本3000萬元,實繳資本3000萬元。該公司“梅花山”商標1990年獲准註冊,2009年被評爲“福建省著名商標”。
編輯 李嚴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