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夥男友搶移工300 一句「爲了好玩」可判7年以上徒刑

▲4人拿玩具槍搶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17歲的黃姓少女,2017年9月間鄭姓男友邱姓、黃姓男子,分別騎着兩部機車,戴着口罩拿着玩具槍,朝一名落單的外籍移工搶錢,不過對方表示沒有錢,遂搶走對方項鍊,事後被捕時竟供稱是「爲了好玩」,地檢署日前將4人起訴,可處7年以上徒刑

黃姓少女20179月16日凌晨,和鄭姓男友及2名男子因爲缺錢花用,竟分別騎兩部機車,戴口罩並遮住車牌,拿着玩具槍,到竹南科學園區附近尋找下手目標,後鎖定一名落單的外籍移工,並拿出玩具槍恐嚇對方交出現金,對方回答沒有錢,他們見到對方脖子上的K金項鍊市值300元)要求交出,移工害怕遭遇不測只好乖乖交出,移工事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1個多小時後就逮到4人,並在邱姓男子住處找到犯案用的口罩,訊問犯案動機時,4人竟回答,「只是爲了好玩」,並坦承都是一起策劃犯案的。全案涉及結夥強盜屬於加重強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3名男子的部分檢方依法起訴,法定本刑可處7年以上徒刑,黃姓少女因未成年依法可獲減刑,不過現因其他案件收容於少年觀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