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刀殺小王割頭皮再扯掉睾丸 嫌「酒精障礙」無期改判18年
▲許文炳逃亡45天住在涵洞內。(圖/資料照/彰化縣警局和美分局提供,下同)
彰化和美49歲男子許文炳不滿51歲黃姓友人和老婆有染,今年1月打昏對方後,再朝頭部劃17刀再割下睾丸,逃亡45天后落網,一審被依照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臺中高分院29日考量他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因此依法減刑,改判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
曾經擔任殺鱉工的許文炳,不滿黃姓友人和妻子有染,又欠了3000多元不還,1月間趁着酒意到黃男家,爭吵後動手用木椅將人打昏,再用美工刀猛砍其頭部後側17刀,最後割掉2顆睾丸,最後黃男失血過多死亡,犯案後他躲在大肚溪畔的涵洞45天,靠吃廚餘、烤老鼠維生。
警方1月17日循線逮捕許文炳,發現許和妻子分分合合多次,雖然已經離婚,但是還有在連絡,割死者頭皮及砍睾丸的刀法,就像殺鱉取卵,許偵訊時辯稱,「我是用扯的把睾丸扯掉,不是用美工刀!」但檢警相驗後確定兇器就是美工刀,全案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時,認爲許犯罪事證明確,手段兇殘,量處無期徒刑。
許文炳不服判決再提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時,考量許犯案時的精神狀態,經過臺中榮總鑑定後,他有「酒精使用障礙症」,也就是喝酒成癮,一段時間不喝酒就會出現戒斷症狀,因此犯案時辨識自己行爲違法的能力已經減低,依法減刑,29日改判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全案還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