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耕地和生態保護問題突出的地方被約談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2024年督察發現的12個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的地市和2個縣級市(區),24日被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集中公開約談。 受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委託,國家自然資源專職副總督察在北京集中約談了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寧省營口市、吉林省長春市、浙江省紹興市、福建省漳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周口市、湖北省武漢市、廣東省湛江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四川省達州市、甘肅省隴南市等12個地市和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2個縣級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面對面嚴肅指出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嚴肅批評,督促地市政府深刻反思問題及其原因,認真汲取教訓,嚴肅問題整改。 今年上半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督察發現,一些地方侵佔耕地挖湖造景、建“大棚房”,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種植綠化裝飾草皮等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衝擊紅線的突出問題依然存在,突破城鎮開發邊界違規審批用地問題較爲突出,部分地方非法採礦、毀林毀草、違法違規圍填海嚴重破壞自然生態。這些問題在12個被約談地市和2個縣級市(區)比較突出,有的甚至屢改屢犯,性質比較嚴重,反映出相關地方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要求被約談地區直面突出問題,強監測、強監管、強整改,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着力構建全鏈條監管機制,嚴守底線紅線。同時,整改過程中堅決防止簡單化、“一刀切”,不能降低標準“打擦邊球”,更不能敷衍整改、虛假整改以及損害羣衆合法利益。相關省份要加強對被約談地區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驗收。 12個被約談地市和2個縣級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深刻剖析了問題產生根源,介紹了最新整改進展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認真落實整改,維護好自然資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