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度性騷 71歲漏精伯蹭鳥OL送辦
曾在北捷犯下11起性騷、噴精案的71歲簡姓老翁,上月又在北捷涉嫌對女子磨蹭下體,被警方送辦。圖爲北捷車站。(本報資料照片)
71歲簡姓老翁12年來在北捷犯下11起性騷擾、噴精案,遭北檢具體求處性騷擾罪最高刑度2年徒刑,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但他上月中旬又在捷運車廂內,對20多歲的OL磨蹭下體,警方日前傳喚簡翁到案,他仍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被第12度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簡翁是北捷知名的性騷慣犯,常趁車廂擁擠時以下體磨蹭女性,今年2月甚至射精在對方外套上,事後辯稱年紀大了會漏精,仍遭北檢起訴。
北檢調查,簡自2008年第1次犯下性騷擾後,12年來不斷在捷運性騷擾女乘客,其中有罪判決4案、審理中因告訴人撤告3案、調解撤告獲不起訴2案、罪嫌不足不起訴2案。
今年9月,北檢認爲簡犯下11起性騷擾案,造成社會危害甚深,建請法官量處2年有期徒刑,由於性騷擾罪法定刑度,最重就是2年有期徒刑,創下北檢起訴性騷慣犯,首度具體求處滿貫刑度的案例。今年10月北院纔對他2件性騷案定應執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但簡不怕起訴、罰錢,又於10月中旬搭乘捷運時,以下體對着1名坐着的粉領族外套磨蹭,因車內人不多,簡行徑引起被害人注意,質問簡「你在幹嘛?!」簡卻面不改色,宣稱自己沒幹嘛,只是不小心碰到,隨即在下一站離去,被害人不甘受辱,報警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