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路權」觀念 新北永和警宣導「交通安全月」護身心法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推動「禮讓」及「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永和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推動「禮讓」及「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永和警分局提供)

「馬路如虎口,停等禮讓平安過」,每年9月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高峰,而且交通事故6成發生在路口,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推動「禮讓」及「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

日前永和區一位81歲老婦人清晨起牀運動過馬路時,遭一輛左轉未減速且未禮讓行人的小貨車撞擊,婦人後腦杓重重着地,當場血流如注倒臥在血泊中,送醫後不治身亡;而貨車駕駛因違反「帝王條款」,未禮讓行走行穿線的行人,勢必將面臨嚴苛的刑罰和鉅額賠償。

交通部統計,全國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肇事原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爲主,而交叉路口行人死傷案件更是逐年攀升;所以新北警局自109年起不定期實施路口大執法,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依法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緩、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紅燈右轉處600元至1800元罰緩、行人未依規定走行穿線可處300元罰鍰罰緩等等。

此外,永和警分局也呼籲,最常見到肇事鑑定的案例,就是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範圍內未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馬路被車子撞倒了,鑑定結果把行人列爲主要肇因;也就是說,以往老一輩的觀念,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大車要賠小車,小車要賠行人的觀念已經是落伍而且錯誤的。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除了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外,在劃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設有安全島或護欄之路段都不得穿越道路,違規的話會處300元罰緩;罰錢小事,但生命安全是無價的。而且,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時,車子是有禮讓的義務的,這就是民衆常說的「行人帝王條款」。走行人穿越道對自身權益或後續理賠的保障是有絕對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