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預警!河北2市將啓動應急響應
邢臺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啓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禦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7日起,我市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持續累積,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爲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減輕污染,經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研究決定,自2024年11月7日18時啓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有關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落實好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一、公衆防護措施
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羣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公衆綠色出行,儘量採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提倡綠色消費,單位和公衆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1、全市工業企業按照《邢臺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到位。
2、對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且具有塗裝工序,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汽車、摩托維修行業,停止調漆、噴塗、烘乾、打磨工序。
3、對50個重點行業新驗收未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按所屬行業績效最低等級進行管理;對50個重點行業之外的企業按《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中規定的一般工業企業進行管理。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
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納入保障類工程)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建成區(邢州大道、祥和大街、東華路、濱江路4條道路及合圍區域)、縣(市、區)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辦理通行證的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採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範圍。
(四)道路保潔措施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溼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五)禁燃措施
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傳達到各工業生產企業、施工單位和運輸單位等,並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滄州
關於發佈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啓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禦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7日開始,我省地面氣壓場轉弱,受偏南風持續影響,溼度升高,擴散條件轉差,污染持續累積,全省將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聯防聯控機制,爲減輕重污染天氣過程,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於11月7日18時啓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管控要求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建成區、縣(市)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其他區域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採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中心城區核心區重點施工工地、企業、物流園區、鐵路貨場等單位全部使用國四排放標準及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他區域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禁止線性工程鋪裝路面作業;在常規作業基礎上,適當增加城區主次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機掃、溼掃和保潔作業頻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四、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期間,要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清單,分類施策、分類管控,績效分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採取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部民生豁免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滄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6日
來源:河北新聞網微信綜合邢臺生態環境發佈、滄州市生態環境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