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事關增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近日,廣州增城公佈了《增城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管實施細則(試行)(徵求意見稿)》。
其中提到,方案是爲了深化增城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管程序,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方案所提及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是指按照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的目標,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及再轉讓環節,對土地增值收益收取的資金。
在最關鍵的徵收比例中,綜合考慮不同用途、不同基準地價等級等影響因素,依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測算結果,經優化調整設定不同的調節金徵收比例。
其中集體商服用地基準地價級別5-7級徵收比例爲30%,8-11級徵收比例爲20%;集體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基準地價級別6-7級徵收比例爲20%,8-11級徵收比例爲10%;集體工業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新聞出版、教育、科教、醫療衛生)用地依據相應的工業用地基準地價級別4-5級徵收比例爲5%、6-8級徵收比例爲3%。
同時,方案也列舉的其他試點地區的比例來進行對比。
來源:增城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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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法律顧問:廣東南國德賽律師事務所 謝炎燊、陳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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