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奶媽私接色情廣告遭求償149萬 她反控10個月只拿到2萬3

謝薇安因爲超兇的身材被封爲最強奶媽。(圖/謝薇安 IG)

有「最強奶媽」封號的網紅Vivian謝薇安擁有165公分身高、清秀亮眼五官和傲人的F級胸圍,2019年在IG分享踩踏步機、跳繩影片一夕爆紅,粉絲人數高達497萬,僅次亞洲天王周杰倫。日前她卻與前經紀公司鬧出糾紛,該公司日前指控她違約私接色情、博弈代言跟廣告,提告要她賠償共149萬餘元,謝薇安反指簽約後10個月間,只領到2萬3500元酬勞。臺北地院認爲經紀公司對於違約等爭議舉證不足,判謝薇安免賠。

謝薇安去年與羽化娛樂公司簽下3年的經紀約,卻被經紀公司依合約指稱,若她私接代言,公司有權分潤30%,但因她遲未如實報告私接哪些演藝活動,公司無從覈實計算分潤,僅以她另行接洽直播的報酬收入推估,公司可分潤金額爲42萬元,加上違約金100萬元、公司幫她找人拍攝剪輯並上傳YouTube「叫我謝薇安」頻道的20支個人影片費用,共計149萬餘元。

判決書中,謝薇安陳述經紀公司同意她可以發文幫忙朋友,不用收取分潤,也不會干涉她經營 twitter等社交平臺,她表示自簽約以來只收到雙方簽約前合作案的報酬2萬3500元,而合作廠商提供的產品,也被經紀公司私吞。審理後,法官認爲網紅與廠商的對價關係可能是金錢、產品或是服務當作報酬,要看當時雙方的協議如何,雖然謝薇安雖然私接代言、廣告,但經紀公司舉證她的金錢報酬,因此也無法要求分潤。

另外,合約雖規定終止合約須經過經紀公司同意,否則謝薇安要賠償以1年100萬元計算的違約金,但法官認爲簽約的基礎是因爲雙方有信賴關係,若已經無法信賴彼此,那麼雙方隨時可以終止契約,況且公司也無法證明若謝薇安因終止合約而造成公司損害,因此將懲罰性違約金應酌減至0元,其他費用則是因爲法官認爲該公司無法證明她的所得,因此判謝薇安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