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孫玉寧決定逮捕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今天(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孫玉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玉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玉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總檯央視記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