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款百萬!《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施行

3月15日起,國務院新公佈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爲古樹撐起了法治“保護傘”。違反規定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

據介紹,杭州現有古樹名木28952株,全部由市林水局登記造冊,設立標識標牌,保護率達100%。此外,還建成省級認定古樹公園22個。

2023年4月的一個清晨,杭州市青少年宮門前一棵約500年的古樟樹,因被廂式小貨車撞擊受損,此事牽動了杭州市民的心。杭州第一次爲一棵古樹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杭州市園林綠化發展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該古樹樹齡大於500年,屬於一級保護古樹,其所在地是古昭慶寺遺址,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價值和生態價值。他們委託杭州市價格認證中心對古樹進行價格認證,按照損失比例,算出賠償價格爲11萬餘元。

司法實踐推動了相關法規的完善。2024年2月1日,《杭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爲城市古樹名木“撐腰”,同時將樹齡在80年以上且不滿100年的樹木納入後續資源加以保護。去年底,《杭州市城市綠化樹木損失補償價格評估辦法》修訂出臺,讓古樹損失補償價格有了更清晰的文件指導。

根據《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古樹是指樹齡100年以上的樹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產木材爲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樹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景觀價值或者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對古樹按照下列標準實行分級保護:(一)樹齡500年以上的,實行一級保護;(二)樹齡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實行二級保護;(三)樹齡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實行三級保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對城市內樹齡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古樹實行一級保護、樹齡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實行二級保護。對名木均實行一級保護,不受樹齡限制。

違反規定,採伐、移植古樹名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採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涉及實行一級保護的古樹和名木的,處每株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二)涉及實行二級保護的古樹的,處每株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涉及實行三級保護的古樹的,處每株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損害古樹名木及其生長環境,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