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黑戶多 雙北要稽查
新北30萬租屋族實際約有10萬租屋戶,約3萬5千戶電費新制未能被政府掌握成爲新制黑戶,新北地政局表示,除加強宣導利度外,也將進行聯合稽查,若發現房東超收電費最重可罰30萬。圖爲新北板橋、三重等都市區域。記者李定宇/攝影
臺灣租屋市場亂象層出不窮,過往房東漫天喊價電費,內政部新制明天上路,規定電費必須以平均電價乘上度數計算,遏止亂象;但地方政府僅能管理包租代管或出租的社宅,其餘房東超收電費恐無法掌握,形成「電費新制黑戶」。雙北地政局指出,會主動出擊稽查,若發現房東超收電費,最重可罰30萬。
不肖房東將電費視爲拍賣商品,例如,臺電實際收取一度約3元電費,有良心的房東依電費帳單收費,也有不少房東以一度5元、8元喊價,租屋族只能忍氣吞聲。
內政部地政司修正租屋電費新制重點於租屋電費計收,房東計收電費標準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且增訂房東需提供電費資訊,房東若經查超收電費,最重可罰30萬元。
但以新北爲例,新北約有10萬戶租屋需求,但內政部統計,經申報租屋共6萬5千餘戶,顯示新北仍有約3萬5千租屋戶未能被政府掌握,如同電費新制黑戶,除非房客向政府檢舉,否則房東依舊按往例收費無人知曉。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針對未委託包租代管等租賃案,除透過地政局網站、粉絲專頁、報章媒體、活動等方式加強向民衆宣導力道,另透過民衆消費爭議申訴、檢舉,以及常態、臨時性業務檢查,並與行政院針對租賃定型化契約或轉租契約聯合稽查。
另也對學生租屋訪視等管道,進行租賃契約查覈,若發現契約內容與定型化契約不符,皆會通知房東或業者改善。依消保法規定經限期改正不改,可處3萬到3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呼籲房東依法收費以免被罰。
北市列管包租代管共3522戶,但實際租屋者遠高於此,北市地政局表示,電費超收,過去較常處理的案件是民衆提消費爭議申訴、檢舉,若發現契約內容與定型化契約不符,就會請房東或業者改善,不改善才罰。但北市近來也主動出擊,根據實價登錄資料抽查,目前尚未查到超收電費。
地政局指出,新制7月15日實施後,適用新訂的契約,因法不溯及既往,若房東仍照舊制收取電費,消費者覺得不合理,也會設法幫忙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