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變移動軍火庫!臭屁通緝犯想掏槍 警喊「給你機會」奏效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在中部活動的一名通緝犯羅嫌擁槍自重,平常就租車到處逃竄,並且把槍枝、109發子彈跟改槍工具放在車上。警方7月前往逮人,用包夾戰術將羅嫌逼到無法動彈,沒想到羅嫌的手竟往駕駛座底下摸,想拿起已上膛的槍枝一拚,所幸員警將人控制,還喊3秒鐘,「給你機會」,讓羅嫌乖乖配合下車。

▲一名槍砲通緝犯羅嫌對外囂張透露自己有改槍技術,遭警方追捕,還一度想持槍反擊。(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臺中市第一警分局說,羅嫌行徑囂張,四處跟人炫耀自己擁有改槍技術,經警方掌握情資,發現羅嫌都在彰化員林出沒,偶爾也會駕車出現在臺中等地。7月11日,警方見時機成熟,前往員林攔查正在駕車的羅嫌,並且使用包夾戰術,在一處巷弄逼停羅嫌,並由員警破窗將人控制。

就在警方準備將人拖下車時,羅嫌一手握住方向盤、一手往駕駛座下方掏,竟是想拿取已上膛槍枝,企圖反擊。員警們先控制羅嫌手部,並且威嚇將要使用辣椒水,並數了3秒,不斷稱「給你機會」,讓羅嫌情緒較爲緩解,放棄反擊,乖乖就範。

▲▼羅嫌擁有大量改槍工具,警方還起出109發子彈,和已經上膛的手槍。(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經警方搜索,於車輛駕駛座下方起獲改造手槍2枝、手槍子彈109顆、空包彈11顆、彈頭25顆、彈殼31顆、喇叭鉛彈1包、改造槍枝工具1批、槍枝零組件1批、海洛因1包、安非他命3包及毒品施用器具等。

據警方調查,羅嫌因毒品、槍砲等案件判刑確定須入獄8年,自知有通緝身分,平時租車當成交通工具,且時不時就換車,行蹤飄忽不定,是地方麻煩人物,所幸改造槍枝未流入市面。全案經警詢後,依槍砲、毒品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及通緝單位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