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亂放生..曾害1400kg魚羣翻肚暴斃 專家:要和學術配合

▲過去曾有多起宗教團體亂放生案件。(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建議政府收容民衆隨意放生的動物,甚至說出,「我就是不能養想放生怎辦?」惹來外界批判,事實上臺灣以宗教之名放生問題嚴重,過去也有許多造成魚羣大量暴斃的案例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黃慶榮就建議,「想要從事放生,最好是和學術機構互配合。」《野生動保法》其實也有規定,放生一般動物,可處以5萬以下罰鍰。

林岱樺日前在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建議政府收容隨意放生動物,林務局長林華慶迴應,棄養動物是違法,她聽了大怒,連說三次「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甚至還說, 「我就是不能養想放生怎辦?」引起各界批評,全臺更有多所大學教授發起連署,反對修法接受以「宗教信仰」來包庇不合理的行爲。

▼林岱樺的言論引起爭議。

因爲在臺灣以宗教之名放生的事件層出不窮,野鳥保育團體2015年6月就在曾文水庫直擊,宗教團體企圖將1400公斤的軟骨卿魚放生到海中,上前想要制止時,甚至辯稱是公所魚苗,執意把魚羣全部放入水庫,造成魚羣當場翻白肚暴斃。黃慶榮便建議,「放生最好是和學術機構互相配合。」才能瞭解該地環境,究竟適不適合,否則容易造成生態浩劫。

事實上,《野生動保法》其實也有規定,如果隨意放生一般動物,可處以5萬以下罰鍰,隨意放生保育類動物,更可以處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如果因此造成大量動物死亡,和生態損害,更可以罰50萬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