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都難保!送傷者就醫要求讓道 3警消遭刺青男噴辣椒水毆傷
蔡、陳二人不斷逼近警消,其中一名刺青男子甚至如同被激怒的袋鼠握緊雙拳,擺出聖戰士的姿態後,在現場「跳來跳去」。(圖 / 劉詠韻翻攝)
新北市三重分局2021年間在臺北橋的上橋處,處理交通事故時遭到肇事駕駛蔡男擋道,救護人員當下要他借過、請他不要擋道,卻沒想到竟因此激怒蔡男與其友人,竟當場噴辣椒水毆打,造成3名警消全身多處受傷甚至骨折,支援警力到場後纔將2男遭到逮捕送辦。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7月6日,新北市三重分局上午6時接獲報案,指成環河南路臺北橋上發生一起轎車追撞機車的交通事故。警消趕抵處理,救護人員協助受傷的騎士送醫,並請23歲蔡姓駕駛「不要站在路中間」,要他協助讓道。不料,蔡男忽然情緒失控,認爲自己遭到推擠,竟與友人陳男當場辱罵,再徒手攻擊救護人員和員警。
根據曝光的這段影像,可以看見蔡、陳二人不斷逼近警消,其中一名刺青男子甚至如同被激怒的袋鼠握緊雙拳,擺出聖戰士的姿態後,在現場「跳來跳去」,並向警消嗆聲:「來啊!」、「試試看!」、「我沒有尊重你們嗎?」
眼見情勢愈發激烈,員警隨即甩出警棍防衛,而犯嫌竟一起衝着警消人員噴射辣椒水,造成葉星救護員臉部開放性傷口、頭頸挫傷;洪姓員警則左手骨折、右手肘挫傷及皮膚炎等傷害,所幸在場員警及時呼叫線上警力前來支援,壓制並將蔡、陳二人依妨害公務罪、傷害罪逮捕歸案,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起獲信號彈。(圖 / 劉詠韻翻攝)
摺疊刀一把。(圖 / 劉詠韻翻攝)
新北地院審理,日前依共同犯傷害罪判處蔡男、陳男4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