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擬通過專項債券支持政府回收房企閒置用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自然資源部正和有關部門研究如何盤活利用已出讓未開發土地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購閒置土地。妥善處置和盤活尚未開發或已開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推動房地產企業緩解困難和壓降債務,促進土地資源高效利用,是新一輪保交房的工作重點之一。在“如何收地”方面,自然資源部給政府有償收回閒置土地設置了準線:須是非企業自身原因造成閒置或者土地局部未開發,且企業無力繼續開發、也難以轉讓的土地。若是企業原因導致超期未動工兩年以上的土地,政府應依法無償收回。收回閒置土地的關鍵在於土地收購的價格標準。自然資源部擬建議,可以參照市場評估價格,也可參照原地價款、利息及經審計的開發建設直接投入,確定補償標準。